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电子邮局 中央政府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黑龙江省政府网 | 省政府法制办 | 中国·哈尔滨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立法 |  行政执法监督 |  道路检查管理 |  文件备案审查 |  行政复议应诉 |  综合调研培训 |  哈尔滨仲裁 |  机关党建 |  联系方式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各处(局)职能分工

  (一)秘书处
  协助办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办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财务、信访、保密、办公自动化、目标管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办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处长:李 伟 联系电话:84664498 地址:市政府主楼2704-1


  (二)综合调研处
  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编辑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和翻译、审定外文文本,审核市政府部门法律文件汇编;负责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信息工作;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处长:刘英戬 联系电话:84664905 地址:市政府主楼2107


  (三)政法文卫立法处
  负责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意见;承办公安、教科文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对口联系公安、司法、教育、科技、文化和新闻出版、广电、旅游、体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军区;负责各区、县(市)立法项目的划分;负责审核市政府通告;负责全市立法情况的汇总通报工作。

  处长:吴爱民 联系电话:84664921 地址:市政府主楼2715


  (四)农林财经立法处
  承办农业、发展和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对口联系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兽医、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国税、地税、粮食、烟草专卖等部门。

  处长:高智林 联系电话:84664923 地址:市政府主楼2709


  (五)城乡建设立法处
  承办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环保、国土资源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对口联系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城管行政执法、城乡规划、人防、气象等部门。

  处长:岳 宏 联系电话:84664920 地址:市政府主楼2701


  (六)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组织清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汇总、通报工作。

  处长:顾志宏 联系电话:86776708 地址:市政府主楼2711


  (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市政府道路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各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负责行政执法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违法问题;承办推进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指导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负责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工作,对行政审批(许可)运行进行监督、指导;承担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局长:王忠民 联系电话:84664093 地址:市政府东楼555


  (八)立案应诉与指导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处)
  集中接待、受理全市的行政复议案件,接收转送区、县(市)政府作为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申请;组织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应诉、行政应议案件;负责市政府有关强制执行事项的审核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法务事项;联系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工作。

  处长:曾广俊 联系电话:86776478 地址:市政府主楼2105


  (九)行政复议调查处
  拟订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承办由市政府本级管辖及原由市政府各部门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听证和调解工作;承办提报需要议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议决意见的相关工作;负责处理与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相关信访事项;承办市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文书备案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应议、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拟订行政应诉应议、行政赔偿配套制度;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由行政复议案件引发的行政应诉案件。

  处长:蔡天新 联系电话:84664021 地址:市政府主楼2707


  (十)机关党委
  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办机关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审批新党员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备。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党委与各处室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关心机关干部和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做好帮扶帮建、扶贫等各项工作。组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系群团、工会、妇联等方面工作。完成办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职副书记:秦 曲 联系电话:84664720 地址:市政府主楼2101

  (十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发现有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情况,及时报告和初步核实。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督对象的控告、检举、申诉;维护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合法权益,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负责调查处理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政纪的案件。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软环境建设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政纪教育;抓好相关制度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室主任:潘明明 联系电话:84664161 地址:市政府主楼2103
  




更新日期 2010-9-2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复制、镜像、转载。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索引 |  联系我办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5192号
  本网站维护联系 电话:0451-84664619 传真:0451-86772032 电子邮箱:hrbfzb@harbin.gov.cn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政编码:150021